政策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2号)。
适用对象:企业在职参保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36个月以上,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日期在一年以内,证书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全国联网)中能够查询到的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我省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的(以省人社厅发文公布的职业(工种)为准),补贴标准按本办法规定标准上浮10%执行。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办理渠道:岳阳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0730-7607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