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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时制度申办流程

编稿时间:2023-12-05 08:58 来源:岳阳县人社局

  一、特殊工时制度

  常用的有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时制度两种。

  1.综合计算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无法执行标准工时制而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符合法定工作时间的要求。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由于工作性质特殊无法执行标准工时制;

  二是已向职工说明并经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

  三是依法经行政审批部门许可。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岗位,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①地质及资源勘探开发、建筑、制盐、制糖、旅游、渔业、海运等行业中,部分受季节、资源、环境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集中作业的岗位;

  ②交通、铁路、邮政、电信、内河航运、航空、电力、石油、石化、金融等行业中,部分中断作业可能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岗位;

  ③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

  2.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岗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①对企业经营管理负有决策、指挥等领导职责的高级管理岗位,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监事等;

  ②劳动者可以自主安排工作时间且无考勤要求的技术、研发、创作等岗位;

  ③需要机动作业、由劳动者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的外勤、推销、长途运输等岗位;

  ④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

  附:《湖南省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8〕40号)。

  二、特殊工时制度申办流程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度的,需要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得到许可方可实施,申请的流程如下:

  1.企业确定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实施岗位;

  2.企业向职工说明申请理由、涉及岗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

  3.征得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同意或职工本人同意;准备许可申请材料;

  4.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许可;

  5.取得许可决定书;

  6.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里约定实行不定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制。

  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1.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书面申请报告(份数:1;复印件);

  2.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行政许可申请表(份数:1;原件);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外地企业在湘分支机构提交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份数:1;原件验后退回,保留复印件);

  4.用人单位申请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岗位说明(份数:1;原件);

  5.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的情况说明(份数:1;原件);

  6.作息时间和薪酬明细表(份数:1;原件);

  7.用人单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考勤、休息休假、薪酬分配等相关劳动管理制度(份数:1;复印件);

  8.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公示(份数:1;原件);

  9.员工座谈会议意见(份数:1;原件)

  10.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纪要(份数:1;原件)

  11.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签到表(份数:1;原件)

  12.非首次申请的用人单位需提交上年度特殊工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份数:1;原件);

  13.申请岗位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需提交劳务派遣单位的意见(份数:1;原件);

  14.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登记表(份数:1;原件)。

  以上资料均要盖单位公章。

  联系部门: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股(岳阳县荣家湾镇长风路1号人社大楼309室)

  联系电话:7625118

《特殊工时工作制》湘人社发〔2018〕4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