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张建新 联系电话:7663332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本县劳动争议仲裁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承办本县域范围内行政、事业、企业及中央省市驻县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
(三)参与全县重大涉稳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劳动争议仲裁员队伍建设工作,培训专、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
(五)负责本县劳动争议、集体合同争议处理工作。
(六)负责承办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