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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张燕 |
| 写信时间: | 2013-10-13 21:53:26 |
2013年10月,我区司法局收到区政府督查室下发的市政府督办文件,要求对张燕在市长信箱反映的房屋被霸占、人身安全受威胁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予以协调处理。
收到文件后,我区司法局马上成立案件工作小组,由分管该片区的喻琴党组负责牵头办理,站前路司法所所长熊新星负责具体调查核实情况,因该案件较复杂,同时引起了站前路街道党工委领导的高度重视,街道也成立了工作组。经过我区司法局、站前路街道办事处共同努力,多次实地走访核查和上门调查,目前案件实际情况已经清晰。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张燕反映,其丈夫2005年向汇丰寄卖行老板张某借款之事属实。张某出具了张燕夫妇写下的41500元的借条,协议用房屋抵债,并协助过户。张某有借条和协议为证。目前该房屋被张某占据并出租。对此,张燕主张的其被胁迫签署的,以及之后反应的一系列张某违法行为,暂无法核实。
张某已于10月份向楼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予以立案,张燕已经收到法院传票。鉴此,协调已经无意义,只得暂停调解工作。
特此回复。
| 回复部门: |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3-11-25 09:56:34 |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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