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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方小东 |
| 写信时间: | 2013-10-19 12:10:28 |
首先,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回复如下:
1、初学驾驶人预约科目【一、二、三及驾驶安全文明知识(考生自定义为科目四)】考试,前三科,在考试不及格之后,补考须在10天之后,这一规定既无法更改,也无法操作,因为时限未到,考生的预约考试信息无法输入考生学籍的电子档案中。换句话说,没有预约,考生就不能参加考试,同时,你的考试成绩也无法录入电子档案。
2、考生自定义的科目四预约考试,作为外地务工人员、外地就读学生,可以通过所属驾校与驾管所预约岗作特殊情况处理,由驾管所按规定办理预约。
我们要借市民来信反映的问题之东风,加大考场规范管理力度,自觉增强“服务考生”和“服从考务”意识,苦练内功,提高服务质量,以“人民满意”为我们今后工作的第一推动力。同时,我们竭诚欢迎社会各界朋友和媒体的监督。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 回信时间: | 2013-10-30 10:23:17 |
| 满 意 度: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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