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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刘辉 |
| 写信时间: | 2013-10-24 13:11:00 |
首先,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回复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证。”如已取得了临时通行证(即临时号牌)且在有效期限内就可以上道路行驶。未申请临时通行证或有正式号牌但未悬挂是不允许上道路行驶的。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 |
| 回信时间: | 2013-11-07 09:02:22 |
| 满 意 度: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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