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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你好 |
| 写信时间: | 2013-10-31 11:30:17 |
你好同志:
您好!
因您留在市长信箱的通讯方式有误联系不上,不能当面就您咨询的问题进行解答,现通过市长信箱予以回复:
人力资料事务代理服务费(即您所说人事档案费)分综合服务(代管档案、负责代办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交纳、代办职称(技术)等级评定和报考、代办退休手续、聘用合同鉴证、代办转正和定级、户籍托管和计划生育管理、代办出国政审)和单项服务(代管档案),综合服务240元/人·年,单项服务10元/人·年,您可根据您自身的需要进行选择,至于您反映的收费标准能否下调问题,因此项收费审批权限在省里,我们将积极向省物价局反映您的要求。
一年一度的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的强制性要求,会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三天24小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市财政局负责的本级管理的从业人员每年培训人数近8000人,其中特困企业和特困家庭、下岗再就业会计从业人员1000多人视情况减少或免除了继续教育培训费,每年收取的90多万元培训费也已全部用于了会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聘请老师讲课酬金场地租赁开支、购买发给培训人员的学习资料上,您提出的培训工作交钱跑一次,培训跑一次,领证跑一次的问题,我们也就此与财政局会计科(具体负责会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他们表示将简化办事程序,为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提供更好的服务。
真诚地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支持,欢迎您继续就如何改进我们的工作提宝贵意见。
| 回复部门: | 市发改委 |
| 回信时间: | 2013-12-11 11:28:30 |
| 满 意 度: | 非常好 |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发改委 |
| 回信时间: | 2013-12-11 11:2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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