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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请求有关主管部门尽快责成湘阴第一职业中专学校返还湘阴县鹤龙湖保合村十三组村民熊国安(子:熊广)的1000元预收学费。
2. 请求有关部门责成湘阴第一职业中专学校的有关人员主动与家长联系,向该家长就这一违反国家政策的行为赔礼道歉。
3. 请求有关主管部门对故意刁难学生家长,损害干群关系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熊国安现有两个孩子上大学,上有80多岁的老父母重病在身,仅靠在家务农维持一家老小的生活,经济十分拮据。该家长已先后多次与湘阴职业中专学校有关领导交涉,不仅拿不到自己的血汗钱,而且耽误时间,耽误农活,请求市领导为民做主,尽快帮助该家长一次性解决问题,不再跑来跑去了。
学生家长的求助信及预收学费收据见附件。
学生家长联系电话:13548911705 熊国安
学生本人联系电话:18473022198 熊 广
| 写 信 人: | 邓老师 |
| 写信时间: | 2013-12-20 16:55:10 |
湘阴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回复部门: | 湘阴县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4-01-14 19:02:32 |
| 满 意 度: | 差 |
如该生在我校所缴的费未在岳阳职院作抵,凭缴费收据到招生老师处协商处理。特复。
湘阴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 回复部门: | 湘阴县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4-01-22 15: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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