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浏览量:9284次
2月21日到民安车检中心去年检,办事大厅墙上公示的车检费用是100元,其中包括车检部门95元,交通管理部门5元。可我却一共交了180元的车检费,而且只有60元的发票。后来了解到,除了墙上公示的100元外,还有20元的拓印费和质监局收取的60元。我有以下疑问,请有关部门给予答复为盼:1)20元的拓印费和质监局收取的60元为什么不一同在墙上公示出来;2)为什么只有60元的发票;3)质监局收取的60元有没有收费依据?如果有,请提供出来。
| 写 信 人: | 王峰 |
| 写信时间: | 2014-02-21 16:40:23 |
王峰先生:
您好!您在市长信箱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现将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100元。机动车检验费95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工本费5元。收费依据: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局湘价费〔2008〕63号文件。
2、车速里程表计量检测费60元。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计量法》“车速里程表属于依法计量器具,应当进行周期检定”的规定,依据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湘价费〔2006〕170号文件规定,向年检车辆按60元每台次收取。
3、发动机、车架号拓印费20元。该项收费属服务性收费,按自愿原则,由车主委托服务单位对年检车辆发动机、车架号进行拓印,车检单位对不委托托印或自带有拓印件的未强制收费。
4、关于票据和收费公示的问题。我局现已责令车检单位对已收费的车主必须提供正规票据,并在大厅公示所有收费项目。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回复部门: | 市发改委 |
| 回信时间: | 2014-03-06 15:09:55 |
| 满 意 度: | 好 |
王先生:
您好!您所反应的情况我局已收悉,依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8)63号文件规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此项收费属自愿委托服务性收费,接受委托提供服务后方可收费。至于周期检定和强制每年一次检测属技术性能,应于公安交警或技检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谢谢!
| 回复部门: | 市发改委 |
| 回信时间: | 2014-03-13 16:26:29 |
|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