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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湘阴县一较大养殖户,现养有牲猪1000余头。由于是传统养殖,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此环保部门多次要求我进行整改,我也决心将其改造成科学、环保、零污染、零排放的养殖场。因建猪场我就用了200多万,现又要60多万资金进行环境治理,身为农民无其它经济来源的我,原已负债累累的我现在更是雪上加霜、借贷无门。
后来,我听说国家有专门的环境治理资金播放给农户,请问市长,我要通过什么途径才能得到这笔资金?
此致
敬礼!
写信人:陈晓圆
写信时间:2014.2.23
| 写 信 人: | 陈晓圆 |
| 写信时间: | 2014-02-23 11:29:21 |
陈晓圆同志:
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通过环保部门下拨的治理资金中没有专项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的资金,该项资金由畜牧局和财政局负责,建议向畜牧或财政部门申报。
二、环保部门负责对所有建设项目(包括牲猪养殖场)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和环境监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所有新上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投入建设。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保处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否则,环保部门将依法整治。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 回复部门: | 湘阴县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4-03-17 16:40:51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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