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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 信 人: | 方辉 |
| 写信时间: | 2014-02-23 21:44:23 |
方辉:
你好!来信反映的问题,我们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你一家户籍人口5人,现只有1人分有耕田,原因是:在2002年他所在脚塘组进行责任田调整,当时方辉大面积承包山林,所以提出只要一个人的责任田,也得到了组里村民的同意,并在当时的组民会上约定责任田每10年一次调整。10年已过,在2013年该组就田地调整的事先后召开了6次组民会议,但因为另外的原因(有出嫁后但户口仍在本村的现象,是否分田或分多少田存在争议)没有形成统一意见,所以导致你的要求没有得到解决。
在走访组民的基础上,我县新开镇联村干部与村、组干部商议,决定再次召开组民会讨论并形成统一意见。2月28日晚,在组民会议上问题得到了解决,你一家5口人得到了5个人的责任田面积。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1日
| 回复部门: | 岳阳县人民政府 |
| 回信时间: | 2014-03-21 16:15:39 |
| 满 意 度: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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