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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 写 信 人: | 李生 |
| 写信时间: | 2014-03-20 20:53:59 |
李生:
你好!
你妻子没有工作户口在农村,如果你公司给你缴纳了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费且缴生育保险费在10个月以上,你们夫妻生育又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在怀孕20周后至产前进行生育报备,可以享受产前检查费(市医保800元),生产后可申领生育补助金(市医保1800元),但须在生育6个月内申请领取,且须有《独生子女证》,详情可到你参保的经办机构前台咨询或查阅。你参保在楼区医保,具体情况以楼区医保信息为准。
特别提醒:
1.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与新农合政策待遇,你们夫妻只能选择一方享受,不可以同时享受。
2.你妻子不能用你的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报销其他费用。有关新农合政策,恳请咨询其办理机构。
祝全家幸福!宝宝安康!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信时间: | 2014-03-25 11:26:18 |
| 满 意 度: | 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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