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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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可否动用公积金维修自住房 |
| 来信人: | 张宏 |
| 来信时间: | 2020-12-16 09:39:45 |
| 内容: |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事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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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市公积金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20-12-22 16:06:51 |
| 回复内容: | 张宏: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首先维修自住住房是不符合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需准备以下资料:1、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2、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3、家庭关系证明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户籍证明原件);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登记日期10年以上《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鉴定等级为C或D级),如鉴定报告由第三方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应提供该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住房主体工程已开始动工建设的资料,近12个月内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近24个月内的规划、国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翻建的行政审批资料,以及管理部出具的调查报告;5、翻建或大修合同、工程预算或费用支付凭证原件;6、提取申请人个人的一类银行卡。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12329咨询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提供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