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田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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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田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三年 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村(居)委会: 《公田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3- 2025年)》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公田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
公田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三年 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 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三年整治工作成效,持续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开展为期三年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系统整治行动,现根据本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 围绕“坚决杜绝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亡人道路交 通事故、坚决压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三大目标,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个人防护”四方责任,构建“制度机制完善、责任链条紧实、法治体系完备、系统治理有力、多元整治高效”五大体系,为全面落实“四区”建设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创造更加安全、优质的道路交通环境。通过三年系统整治,使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更加健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防控效能更加凸显,安全意识更加牢固,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一)管理机制更加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 完善,部门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社会参与度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 (二)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 群众参与、社会共治”的道路交通大安全格局,健全道路交通 安全责任体系,乡镇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高效落实,失职渎职人员责任得到严厉追究。 (三)防控效能更加凸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道路综合管理能力明显提高,道路安全设施更加完善,道路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提升,通行环境更加安全;机动车辆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通过监管使机动车产品安全技术标准落实更加严格。 (四)安全意识更加牢固。推进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系 统化,文明交通“五进”宣传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宣传不断深化,“一盔一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理念、行为不断普及和养成,交通安全文明村覆盖面不断扩大,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和实践平台建成并发挥作用,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和交通安全承诺全覆盖。 (五)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 上较大交通事故,坚决遏制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坚决压降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力争亡人交通事故和一次死亡2人亡人交通事故逐年同比下降。 二、 整治内容 (一)思想认识方面。重点整治村(居)委会和部门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意识不强、担当不够、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监管失位等问题。 (二)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整治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大责任扛得不紧不实和重视程度不够、部门联动共治不力等问题。 (三)源头管控方面。重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得不实和 “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车辆、超限超载、非法车辆、道路风险管控不力等问题。 (四)安全意识方面。重点整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 强,交通参与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仍然淡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五)违法打击方面。重点整治“两客一危”超速超员、 疲劳驾驶,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超限超载,7座以上客车非法营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农用车、 拖拉机等无牌无证、非法载人等违法问题。 三、 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树牢安全理念 1. 加强安全学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相关人员交通安全培训,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集中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片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宣传专题片。结合安全生产宣讲,深入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宣讲。〔责任单位: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整治办)〕 2. 实施通报提醒制度。各村(居)委会和相关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责任单位:派出所、交警三中队、公田镇中心学校、各村(居)委会) 3. 健全考核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整治工作考核制度,将整治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指标。镇整治办定期向镇党委政府通报整治工作情况与考评结果。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考核排名长期落后的村(居)委会和部门,综合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 (责任单位:镇整治办、各成员单位、各村(居)委会) 4. 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 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相关规定,推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失职渎职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置工作机制。对因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隐患问题突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镇纪委) (二)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 5. 构建道路交通常态治理机制。按照省交通安全管理的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推动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及校车监管、 电动自行车购置强制保险等重点难点领域的制度落实。紧盯高风险驾驶人、高风险机动车、高风险路段、高风险企业等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源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标准及制度规范,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隐患排查 治理机制。深化“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车辆、超限超载、 非法营运、非法车辆等领域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 (责任单位:镇整治办成员单位) 6. 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全面实行村(居)委会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两站两员”、村辅警、 农机安全“两员”、村(居)委会网格员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工作机制,发挥排查、宣传、劝导、报告等作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网格员业务培训、业务监管和考核评估。(责任单位:镇整治办、各村(居)委会) (三)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 7. 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以企业法定代表人、 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压实安全管理、安全投入、产品质量、教育培训等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做到安全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督促企业排查清理源头安全隐患,严格实行“黑名单”制度。(牵头单位:应急办) 8. 严格管控整治道路风险。常态化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 理,着力解决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监控设施不合理等问题, 集中治理事故多发、长下坡、急弯陡坡、穿村过镇、桥梁等风险点段,深入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农村地区突出路口路段治理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全面落实临水 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必上)和平交路口“五必上”(警告标识、道路标线、 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必上)。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责任单位:镇整治办、交警三中队、各村(居)委会) (四)进一步提升安全素养 9.增强道路交通参与人员安全意识。推进道路交通安全 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对道路交通参与群体开展精准宣传教育,重点针对运输企业、营运车辆驾驶人等行业群体和学生、农村 地区“一老一小”、假期返乡人员等易受交通事故伤害群体, 以及酒驾醉驾、超员、违法载人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 采取面对面宣教、短信提示等方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牵头单位:镇整治办、交警三中队、各村(居)委会) 10. 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推动文明交通“五进”宣传与网 格化宣传模式深度结合,打造交通安全文明村,持续深化“ 一盔一 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和企业交通安全理念的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镇整治办、各村(居)委会) (五)进一步整治突出违法行为 11. 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车辆销售、登记检验和 使用等环节的一致性监督检查和动态监管,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法律责任。联合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戴帽工程”和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低速三四轮电动车综合治理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 改装、非法载人、无证驾驶、酒驾醉驾、不佩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交警三中队、市场所、派出所) 12. 整治不文明驾驶行为。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实施通报抄告制度,实现“一违联治”。强化多部门联勤联动,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重点监管,紧盯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坚持突出违法严厉惩处、轻微违法教育提醒,严查低速三四轮电动车、7座以上客车非法营运行为,严管车辆违法接送学生行为。 (责任单位:交警三中队、公田镇中心学校) 四、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工作要求,坚持现有工作模式、机制和保障渠道不变。各责任单位根据整治内容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提出工作目标,细化落实措施。要将三年整治行动与落实省市“十四五”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基层基础力量装备配备标准化 建设,加大岗位教育培训力度。“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经费和装备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根据镇整治月考核结果拨付相应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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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交通运输 | ||
| 一级事项 | 综合交通运输及多式联运 | 二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公田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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