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交通运输局等五个部门 关于印发《岳阳县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 证件免费乘坐公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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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2022〕11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等六个部门关于落实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规〔2023〕11号)、《岳阳市交通运输局等六个部门关于印发<岳阳市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岳交〔2023〕245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深化“公交优先,人民优先”理念,进一步推动我县公交惠民、便捷和高质量发展,县交通运输局等5部门研究制定了《岳阳县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的实施方案》并经县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岳阳县财政局 岳阳县教育体育局 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9日
岳阳县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 免费乘坐城市公交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2022〕11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等六个部门关于落实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地铁工作的通知》(湘交运输规〔2023〕11号)、《岳阳市交通运输局等六个部门关于印发<岳阳市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岳交〔2023〕245号)等文件要求,全面深化“公交优先,人民优先”理念,进一步推动我县公交惠民、便捷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 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落实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强化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全力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文毅为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唐卫平任副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彭泽龙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股,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全力以赴推动我县14周岁以下儿童免费乘公交车的政策落实。 三、严格组织实施 (一)认真执行政策。克服一切困难,坚决执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免费乘坐公交政策尽快执行到位。 (二)严控免费范围。常规城市公交(不含定制公交〈包括学生定制公交〉、城际公交、城乡客运)执行14周岁以下儿童凭免费公交卡免费乘坐公交政策。 (三)具体实施时间。2024年1月2日实施。 (四)明确责任分工。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发改、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政策,做好相关情况测算、摸底、沟通衔接等工作;指导、督促公交企业落实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城市公交政策。县发改局:会同相关单位将14周岁以下儿童人群免票纳入公交票价优惠政策范围。县财政局:拟订相关财政补贴政策,及时拨付公交企业相关财政补贴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指导、督促公交企业落实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政策。县教体局:组织学校,以学校为单位为有办卡需求的14周岁以下学生办理公交免费乘车卡,做好14周岁以下学生相关信息与公交企业共享,做好在校学生宣传推广工作。县卫健局:配合相关部门落实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政策。和顺公交公司:完善公交刷卡系统,确保14周岁以下儿童凭有效证件免费乘车,公交卡仅收取成本费。 (五)公交免费卡办理。 1.办卡。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需办公交卡的,凭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申请,由学校统一采集相关信息,报县教体局审核备案后,到公交公司办理公交免费卡。 2.补卡。因遗失、损坏等原因补办学生公交免费卡的,先要对原卡进行挂失,原则上由持卡学生(或监护人)凭有效证件到和顺公交公司办理补卡手续,并承担相关工本费用,即时领取,原卡注销。 3.销卡。教育部门要做好14周岁以下学生相关信息与公交企业共享,办卡单位可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学生变动信息,及时做好14周岁以上学生公交免费卡注销工作。 (六)免费卡使用规范。 1.公交免费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 2.持卡人需妥善保管公交免费卡,防止卡片损坏或遗失。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使用公交免费卡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4.持卡人凭公交免费卡搭乘城市公交汽车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确认。 (七)办卡点的设置。老和顺公交公司一楼(友爱路70号)、和顺公交公司五楼(荣新路6号新汽车站)办卡点公交卡办理窗口。 四、落实经费保障 (一)财政补贴标准。岳阳县14周岁以下儿童凭公交免费卡乘坐公交车按1元/次的标准,据实进行财政补贴。 (二)确保补贴到位。根据上一年度的实际儿童乘车人次,由交通、教育、财政核实具体免票情况,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月发放。 五、加大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介,通过悬挂横幅、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14周岁以下儿童免费乘坐城市公交政策,确保我县儿童免费乘车政策家喻户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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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交通运输 | ||
| 一级事项 | 道路运输 | 二级事项 | 公共服务信息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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