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岳阳远大建设职业学院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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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德沁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岳阳远大建设职业学院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岳阳县荣家湾镇荣湾湖西片区,南侧为大成路,北侧为学院路,东侧为德沁北路,西侧为景祥北路,中心坐标为东经 113°5′11.06″北纬 29°9′19.55″。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 二、项目已于2023年11月开工,2026年12月完工,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项目占地面积22.67hm2,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2.67hm2。项目总挖方67.04万m3,总填方24.84万m3,余方42.2万m3,由建设单位运往同期建设岳阳县德沁路道路工程项目,项目不另外设置弃土场。项目建设造成水土流失总量为544.85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总量为341.02t。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施工期防治目标为: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达到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林草覆盖率27%。 五、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主要工程量。 (一)工程措施 1.主体已有:雨水管 4072m,雨水口73个,雨水检查井73个,截水沟1564m,排水沟2258m,砼挡土墙177m。 2.方案新增:表土剥离3.06m3,表土回填3.06万m3。 (二)植物措施 1.主体已有:乔木1179株,灌木11106株,铺设草皮 0.45hm2,下凹式绿地 5600m2,雨水花园 2200m2。 2.方案新增:土地整治7.96hm2,撒播草籽0.796hm2。 (三)临时措施 1.主体已有:临时盖板沟1806m。 2.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379m,临时沉沙池7个,临时洗车池1个,临时覆盖1.58hm2。 七、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401.52万元(主体工程已有水土保持措施投资965.8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投资435.72万元),其中包括工程措施投资671万元(主设已有 543.54万元、方案新增 127.46 万元),植物措施投资417.25万元(主设已有414.25万元、方案新增3万元),临时措施投资78.81万元(主设已有8.01万元、方案新增 70.8万元),独立费用133.74万元,基本预备费78.0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2.67万元。 八、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报告书》和承诺书,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切实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情况定期按要求报送。如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4.建设单位要在项目投产使用前及时对水土保持设施开展自主验收,并将验收资料向我局申报备案。 5.建设单位未提供学校属公益性工程项目有效证明材料,应在项目开工前到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县税务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岳阳县水利局 2024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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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水利 |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业务办理 |
| 公开时限 | 行政许可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水利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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