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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水利局关于同意岳阳县永兴源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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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岳阳永兴源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出的关于办理岳阳县永兴源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本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报告,项目用水主要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根据加工工艺和有关参数,日最大取水量为46.96m3,年取水量为1.57万m3,项目的用水定额符合《湖南省用水定额》(DB43T388-2020)的用水标准,用水水平合理。

  二、同意该工程在湖南省岳阳县柏祥镇十步桥村细赵组取用地下水,设计取水井1处,日最大取水量为46.96m3,年取水量为1.57万m3。取水口坐标:东经113°18′2″,北纬:29°5′53.8″。

  三、本工程已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监控设施,应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定或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准确、可靠。若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不能正常运行,将按照取水设施最大取水能力核算取水量。同时,应严格落实节水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四、你公司应做好取水水源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管理措施。

  五、若工程的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取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等发生改变,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六、特殊情况下,你公司应服从我局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七、取水工程建成后,你公司应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经我局验收合格后,再核发工程取水许可证。


  岳阳县水利局

  2024年5月20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水利
一级事项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二级事项 取用水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公开主体 岳阳县水利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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