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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岳阳县河道采砂管理 “四个责任人”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根据岳阳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落实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行政执法责任,现将县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进行明确,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人类型

责任人名字

单位

河长、地方政府责任人

贺  立

县人民政府

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

周立雄

县水利局

采砂现场监管责任人

刘  雷

县东洞庭湖管理事务中心

水行政执法责任人

杨  力

县水利局

  

岳阳县水利局

  2025年3月12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水利
一级事项 河湖管理 二级事项 河道采砂管理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实施办法》
公开主体 岳阳县水利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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