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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通湖五门闸至岳阳县陡砂坡四级航道建设工程(岳阳县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岳县水许〔2025〕4号

  岳阳县水利局

  关于大通湖五门闸至岳阳县陡砂坡四级航

  道建设工程(岳阳县段)项目水土

  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陈  铭   职务:局  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621006374601L

  住所地:岳阳县荣家湾镇兴荣路10号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于2025年3月19日向我局申请办理大通湖五门闸至岳阳县陡砂坡四级航道建设工程(岳阳县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事项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和《大通湖五门闸至岳阳县陡砂坡四级航道建设工程(岳阳县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我局同意准予行政许可。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岳阳县境内,由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批复。项目按照四级航道标准整治航道8.6km,通航保证率为95%,设计最高通航水位采用10年一遇洪水位。主要建设内容为:航道疏浚工程、胜利护滩工程、航标工程以及配套工程四部分。项目总占地面积29.48hm2,无永久占地;项目总挖方595.01万m3,总填方400.63万m3,综合利用194.38万m3,无借方。项目总投资28134.67万元,工程费用23529.77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9.48公顷。

  (三)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拦护率98%,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767.2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343.36万元、植物措施18.81万元、临时工程204.57万元、独立费用129.27万元、基本预备费41.76万元。

  (六)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9.48万元。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水土保持管理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后续工作,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水土保持设施实施管理和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三)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应在开工前依法依规向税务部门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六)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四、本项目由我局负责水土保持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生产建设单位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五、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之前报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岳阳县水利局

  2025年3月24日


  岳阳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印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水利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 二级事项 业务办理
公开时限 行政许可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开主体 岳阳县水利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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