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结果公示(2023岳县水利函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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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岳阳县水利局 关于同意《街赵·星月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岳阳琴鹤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街赵·星月湖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岳阳县荣家湾镇街赵居委会,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项目占地面积4.2hm2,为永久占地;项目建设造成水土流失总量23.8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18.85t;项目挖方0.11万m3,填方4.15万m3,借方4.04万m3。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4.2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主要工程量。 工程措施:排水沟800m,排水管2000m,沉沙池10处,集水池1处,透水铺装650m2。 植物措施:景观绿化14855.56m2,透水铺装650m2。 临时措施:截排水沟860m,沉沙池2处,临时覆盖14855.56m2;洗车槽1处。 五、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总投资222.67万元,主体已有水土保持投资196.9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25.77万元,其中临时措施4.97万元,独立费用16.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2万元。 六、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资金、管理保障措施,做好该方案下阶段的项目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2.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规定,在投产使用前及时对水土保持设施开展自主验收,并将验收资料向岳阳县水利局申报备案。 4.项目开工前到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县税务局办理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手续。
岳阳县水利局 2023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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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水利 |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业务办理 |
| 公开时限 | 行政许可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水利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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