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健全测绘成果 投诉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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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各测绘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测绘成果工作投诉渠道,确保测成果合法、规范、有效,现就测绘成果投诉机制明确如下: 一、投诉渠道 投诉人对测绘成果有异议及有权属纠纷方面的问题可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举报箱、12345投诉电话热线进行投诉,或向我局测绘管理股投诉。 二、投诉内容 1.涉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如工作人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问题; 2、涉及工作不规范方面的问题。地籍图、宗地界址、土地房屋测绘面积、土地房屋用途等结果存在错误不予更正等问题; 3、涉及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败以及违规收费问题。 三、投诉内容办理 对投诉内容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涉及向相关部门投诉的,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如实提供情况。 四、严肃责任追究 测绘管理部门不定期对测绘服务单位进行督查,如发现有违反测绘相关法律法规问题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做出处罚,或会同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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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自然资源 | ||
| 一级事项 | 确权登记 | 二级事项 | 不动产登记 |
| 公开时限 | 实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 ||
| 公开主体 | 县自然资源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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