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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田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 作 方 案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一、试点范围和基本情况

  (一)试点范围:公田镇

  (二)基本情况:公田镇位于公田镇东部,处湘、鄂、赣三省边界,掌岳阳、平江、临湘、通城四县一市要冲,素有公田镇“东大门”之称。全镇总面积146.4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98万、户籍人口4.40万,辖13个行政村、1个社区。公田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日为2025年12月31日。

  二、试点内容

  (一)摸底调查承包现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家庭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二是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三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四是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五是农户对延包的意愿及想法。六是承包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依法依规开展延包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农村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湖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指导各村(社区)、各村(居)民小组规范有序开展延包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程序: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

  (三)需解决的主要问题。试点主要探索解决以下具体问题:一是探索直接顺延的条件和具体办法。二是对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探索实施“大稳定、小调整”的具体办法。三是探索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跨村组跨乡镇的出嫁、离婚、丧偶妇女等特殊群体承包地延包路径。四是探索整户消亡土地收回和发包机制。五是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延包的有效衔接方式。

  三、进度安排

  (一)建立工作机构阶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具体工作分工。各村(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规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居民)或代表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村级、组级延包工作小组及成员。工作小组成员当选名单由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印发公布。

  (二)开展摸底核实阶段。结合本地实际和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为基础,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其他不动产权利登记以及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征收等情况,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核实。各村(社区)通过召开村(居)民会议、入户调查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村(居)民小组群众意见,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农户及家庭成员登记、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及证书到户、承包地申请补登及信息纠错变更等情况,开荒地、机动地、农户退回承包地、高标准农田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及征地、增减挂钩复垦等新增土地的管理及发包情况,存在的承包地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外嫁女及离异妇女土地承包情况,农户延包意愿等。摸底核实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延包工作小组实施,通过电话、微信或上门等方式,对本发包方范围内的农户承包地、承包人口等增减信息进行调查并填入相关表格。

  (三)拟定延包方案阶段。摸底核实完成后,延包工作小组依法拟定延包方案(草案),研究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初稿),报镇人民政府预审,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修改完善后的延包方案和重大问题处置意见等,报镇人民政府审查和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后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所公示的延包方案应当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群众满意。延包方案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镇人民政府指导相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

  (四)开展调查阶段

  1.整理摸底表。收集整理摸底阶段收回的农户《摸底表》等,按照承包方代表、家庭成员、承包地块等信息是否有变化,将农户填报情况分为无变化、有变化两类。对农户承包信息无变化的,做直接顺延安排,不列入农户承包地权属信息测绘等调查范围,可直接进入摸底结果公示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等程序;对农户承包信息有变化的,对照《摸底表》,组织开展农户承包信息测绘等调查。

  2.权属调查。筛选出农户承包信息有变化的《摸底表》,根据《摸底表》中农户填写的变化信息,组织开展各类变化信息的权属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农户承包信息纠错变更、整户进城农户转让承包地、农户转让互换承包地、遗留问题外嫁女承包地核定、农户消亡户承包地收回、农户承包地征地、无地少地农户新增承包地、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变化等,由调查员按照农户摸底表或发包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记录或调查,形成相关权属调查数据,出具测绘调研报告。开展以上调查工作,所应产生的各类调查表等资料,均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要求办理。

  3.生成公示资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技术方案》(湘确权办〔2015〕4号文件印发)等政策文件要求,以发包方为单位输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非承包地(集体机动地等)调查情况也应列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

  (五)审核公示阶段。公示表、公示图等资料,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张榜公示不少于15天。公示期内,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延包工作小组应记录、核实;情况属实的,应修正公示结果后再公示,直至无异议。公示期满后,调查单位据此以承包方为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交由发包方负责人、承包方代表签字。

  (六)签订承包合同阶段。根据公示结果,参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生成电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组织现场网签或远程网签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可自行下载其合同并保存。合同记载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期限再延长30年,即承包期再延长时限自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终止日起至30年满。纸质合同一式四份,承包方、发包方、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一份。(进行不动产登记,可使用电子版合同或纸质档合同复印件)

  (七)完善证书阶段。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工作。

  以农户土地承包合同为依据,已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变更。对个别农户承包地现状有变化的,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在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处理。二轮延包试点启动后的登记数据,按农业农村部网签等平台数据标准从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实时推送生成。农业农村部门不再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八)整理档案资料阶段。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关于“已建立专线联通的,在符合信息安全要求的条件下,优先通过在线方式批量推送电子数据”的要求,加强数据管理,促进数据共享。已验收移交县档案馆的农户土地承包合同纸质和电子数据等档案资料,以共享形式与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加强成果共享共管共用。明确档案整理及归档范围。二轮延包试点工作中,上级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延包工作小组成立文件、试点工作方案、延包方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等,以承包农户为单位整理归档,适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共享。各级综合档案按规定标准

  整理归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田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镇试点工作专班,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党委委员任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自然资源、公安、司法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定期听取试点工作汇报,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落实工作责任。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本轮延包整镇试点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培训动员、督促落实等工作。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联点干部包村包组的工作责任机制,指导各村(社区)、各村(居)民小组、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本轮延包试点工作,要保障农民合法承包权益,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三)保障试点经费。将本轮延包整镇试点所需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保障宣传、发动、培训、承包合同、证书印制等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不向农民收取费用。

  (四)严肃组织纪律。本轮延包整镇试点工作坚持封闭运行,在中央文件出台前不对外开展宣传报道。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五)加强信息反馈。各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延包试点工作时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请示报告。镇人民政府要适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本轮延包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建议。本轮延包整镇试点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报告。

  附件:公田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县试点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附件

  公田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整县试点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组  长:袁会虹

  副组长:汤  威

  成  员:毕炜承、彭  祥、彭友林、曹  巍、唐  毅、

  侯  墩、李拥军、付晨鹏、万  滔、彭祖希,

  以及各联村干部和各村党总支书记。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毕炜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彭祖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联村干部兼任各村指导员。

  公田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属阶段性工作机制,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自然资源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其他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公田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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