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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田镇2026年新墙河禁捕和规范垂钓 工 作 方 案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为切实维护公田镇禁捕秩序,做好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管控和整治,确保渔业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结合当前省、市、县禁捕工作要求以及公田镇水域禁捕和规范垂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县公田镇禁捕和规范垂钓指挥部,由党委副书记镇长袁会虹担任指挥长,党委委员副镇长汤威同志任副指挥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成员单位,毕炜承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及专项整治期间部门协调、资料收集汇总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依法严厉打击岳阳县公田镇新墙河水域及岸线范围内违规垂钓、生产性垂钓、非法捕捞、无证驾驶船舶、及违规销售野生渔获物、餐饮门店违规加工野生渔获物等行为。确保公田镇新墙河水域内无违规垂钓、非法捕捞、船舶非法载客、无证驾驶;市场上无违规销售、加工野生渔获物,无违禁渔具网具销售等行为。

  三、工作职责

  负责辖区内禁捕和规范垂钓管理宣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岸线范围内规范垂钓、非法捕捞日常巡查值守(以临水为界,水退到哪里则岸线管理延伸到哪里);负责组织属地岸线范围内规范垂钓及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负责属地岸线范围内规范垂钓管理信访矛盾处理及网络舆情处置。

  四、具体安排

  (一)分片区网格化管理

  全镇临水区域分为三个责任区,第一责任区新墙河区。第二责任区大洞河,第三责任区甘田河,实行定点值守,全天候巡查监管,劝导制止各类违规垂钓行为,制止、报告、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

  (二)部门联动,严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严厉打击船舶无证驾驶、非法载客行为。公田镇协助县交通局,重点查处“三无”船舶和自用艇违规停泊、航行行为,以及利用“三无”船舶和自用艇违规载客涉渔、涉钓等行为。“三无船舶”一律强制拆解,无证驾驶一律拘留,非法载客营运一律调离上岸、定点管理。

  2、严厉打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由公田镇协助县公安局,对水下作业“绝户网”等各类非法捕捞网一律收缴;对电捕鱼设备一律没收;对涉渔违法犯罪人员一律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3、严厉打击违规垂钓行为。公田镇按照县政府要求统一执法标准,一人多杆、一线多钩、多线多钩垂钓、使用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垂钓、使用船艇及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垂钓的一律收缴相关钓具。对巡查发现的网具、渔具及船舶残留物一律清理上岸集中销毁。

  4、严厉打击销售、加工野生渔获物行为。由公田镇协助县市场局,加强生产企业监管,禁止采购、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加强市场销售监管,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野生渔获物进入市场销售;加强广告监管,及时发现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并依法依规处理。严厉打击出售、制作长江洞庭湖野生鱼类行为,斩断市场销售违法链条。

  5、严厉打击违法进入自然保护区行为。由公田镇协助县林业局,县公安局,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核心区、缓冲区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保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人员保障。各区域根据各自的责任区域和值守点位,足额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按要求到岗到位。

  2、执法保障。参与专项整治行动人员要统一配戴工作牌和袖标,由办公室负责定制。每个行动值守点配备执法记录仪1台。

  3、纪律保障。由镇纪委牵头,党政办、督查办,对违规垂钓、非法捕捞、包庇纵容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一律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服从指挥。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以啃硬骨头工作作风,克服困难。

  (二)密切协作,整体联动。各区域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切实担负主体责任,迅速落实工作部署,要加强相互配合支持,整体联动,步调一致,主动作为,做到责任不推诿,矛盾不回避。

  (三)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公田镇禁捕和规范垂钓指挥部会同镇纪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督查督导,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区域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专项整治行动中敷衍塞责、拖延扯皮、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自然资源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其他政策文件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公田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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