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低保等特殊困难群体丧葬补助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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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低保等特殊困难群体丧葬补助办法(暂行)的通知》 为方便群众快速理解、顺利办理,现就《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低保等特殊困难群体丧葬补助办法(暂行)的通知》(岳县人联发〔2026〕3 号)解读如下: 一、政策一句话看懂 自2026 年1月1日起,岳阳县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特困、重度残疾、返贫致贫四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减轻家庭丧葬负担。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领: 本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当年属于以下四类人员之一: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返贫致贫人口,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申请领取。 三、补助标准是多少? 一次性发放:1200元/人。 资金由财政专项保障,不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专款专用,足额按时发放。 四、必须注意的 4 个重要规定 1.办理时限:死亡之日起3 个月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并申领;办法实施至发布期间死亡的,自发布之日起顺延 3 个月。 2.不重复享受:同时符合职工养老、工伤、失业等丧葬补助的,只能选择一种领取,不得重复申领。 3.时间界限:2026 年1月1日之前已死亡的人员,不享受本政策。 4.多领抵扣:申领前存在多领取养老金的,需先退回或同意在补助金中抵扣。 五、去哪里办?带什么材料? 1.办理地点:死者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保险服务窗口。 2.必备材料(一次带齐,少跑一趟): 申请人(指定受益人 /法定继承人 )身份证原件; 死者身份证、户口页复印件等身份证明材料; 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销户证明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 死者社会保障卡原件; 现场填写《丧葬补助金申领表》。 六、办理流程与到账时间 1.乡镇窗口受理、初审、核实身份; 2.县级社保经办机构复审,联合民政、残联、农业农村部门审定身份; 3.审核通过后,次月底前将补助金发放至死者社保卡银行账户。 4.便民举措:可通过数据共享核验信息,无需重复提交材料;无法共享核验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法院宣告死亡的,以判决日期为死亡日期。 七、实施时间与有效期 施行时间:2026 年 1 月 1 日; 有效期:2 年; 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八、咨询渠道 如需详细咨询,可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服务窗口现场办理或咨询; 岳阳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730-7663319、7607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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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乡村振兴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其他政策文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筻口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公开层级3 | 市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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