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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婚索“礼”意难平 法律援助显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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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了结了,我的心放下了,希望我姑娘也早日走出来,开启新的生活,感谢啊,感谢!”潘某母亲在新开法援工作站由衷的表达着谢意。

  岳阳县新开镇村民潘某与华容县东山镇村民罗某于风华正茂之龄在网上相识,恋爱期间有过甜蜜,也有过酸涩。经过三年多的相处、相知、相恋,征得双方父母同意,按照农村习俗在双方亲戚见证下,两人于2023年举行了订婚仪式。2024年3月男方协同媒人来女方家按照习俗下聘礼聘书,定于2024年5月2日举办婚礼,本来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然年轻做事费筹论,男方罗某突然提出分手,不举办婚礼了。

  4月7日双方父母来到新开法援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中男方父母首先表达了歉意,主要就彩礼提出了返还要求,女方父母认为因为男方的过错造成此纠纷发生,对潘某精神带来了巨大伤害,不找男方麻烦,索要赔偿就已经很给面子了,男方居然还要彩礼,简直就是不可理喻。鉴于此,新开调委会果断提出双方先回家,并约定下次调解时间。

  4月22日双方父母如约前来,在新开镇常山村干部大力支持下,这次协调没有了上次的激烈争吵气氛。在双方当事人各自陈述了诉求后,新开调委会主任按照相关法律解释了恋爱期间特殊日子赠与、人情往来、彩礼金的范畴,提出男方婚期悔婚违背了一般人的认知认识,在农村看来是抛弃,存在过错。婚姻不是儿戏,爱情不是买卖。随着话语的谈开,双方父母由开始的排斥到慢慢接受、信任,最终就彩礼纠纷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当事人父母于当天在新开法援工作站签订了书面协议书,并当场履行约定。法律援助如屋外春雨意阑珊,冲洗了灰尘,滋润了万物也滋润了心田。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法律服务
一级事项 法律援助 二级事项 法律援助服务
公开时限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
公开主体 岳阳县司法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精准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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