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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湖司法所|社矫对象助力防溺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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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夏季的到来,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为切实增强乡镇居民及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岳阳县长湖司法所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防溺水,共筑安全防线”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次宣传活动于7月正式启动,由长湖乡司法所联合多个村共同举办。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化身为“安全宣传员”,与各志愿者一道,通过入户走访以及在水库池塘周边宣传的方式,开展了一系列生动有趣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社区矫正对象们身着统一服装,手持宣传资料,向过往的居民和青少年发放防溺水宣传手册,并耐心讲解溺水的危害、预防溺水的知识以及自救互救技能。他们通过真实案例的分享,让听众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严重性和预防工作的重要性。为了增强宣传效果,他们还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了大量防溺水宣传视频和图文信息,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

  在宣传过程中,社区矫正对象们不仅展示了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精神,还通过实际行动传递了正能量,赢得了社区居民的广泛赞誉。他们纷纷表示,将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公益活动,为构建平安和谐社区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次防溺水宣传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增强了社区居民及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他们的自救互救能力,还进一步促进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融入和改造效果。此后,长湖司法所将继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创新宣传方式和方法,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法律服务
一级事项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二级事项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公开时限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岳阳县司法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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