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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仙司法所|五保户宅基起纷争,司法调解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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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9月10日,岳阳县步仙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宅基地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村民权益树立了典范。山美村的五保户喻某因无宅基地建房,拆除侄子的猪栏用于建设房屋。但因猪栏地基与其邻居续某的老屋宅基地及公用的行走路段未划分清楚边界,双方为此纠纷不断。双方自行协商多次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遂向步仙司法所申请调解。 

步仙司法所接到申请后,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杨天文首先告知双方当事人调委会的职能与责任,并分别与双方谈话,了解到双方真实的想法。续某表示,对身为五保户的喻某拆除猪栏建房这件事,他本人是表示理解和支持的,但因边界未划分清楚,喻某建房会影响续某的正常生活,所以才与喻某产生纠纷。喻某也强烈要求划分清楚边界。调解员杨天文在了解双方的真实意图后,告知喻某和续某对方的真实想法,双方表示理解并同意让步。调解员杨天文遂组织双方前往喻某建房的地基处,根据双方的要求,划分清楚边界和公共区域。双方皆表示认可,自愿签订调解协议书。

步仙司法所将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切实为当事人提供帮助。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法律服务
一级事项 人民调解 二级事项 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公开时限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人民调解法》、《湖南省人民调解条例》
公开主体 岳阳县司法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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