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司法所:村组土地权纠纷如何解,龙湾“议事堂”群英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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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岳阳县司法局新开司法所指导新开镇龙湾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基层治理调解职能,成功调处了一起涉及多个村组的农村土地经营使用权纠纷。
事件经过:2006年5月25日,合村之前的龙湾村委会将原龙湾村所属的酒厂、礼堂、预制场及周边部分土地经营使用权与周边村组协调后,转让给了原籍在龙湾村中二组的刘某生。2024年10月22日,龙湾村陈家组从刘某生处受让上述资产及土地用于公益事业建设。中二组认为之前只转让土地附着建筑的使用权,并未涉及土地使用权,引发纠纷。 调处经过及结果:新开司法所充分发挥了龙湾“群英”工作能动性,通过释法明理主导推动整个调解过程。2024年10月30日,新开司法所、龙湾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村组、当事人在新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处。因纠纷涉及龙湾村两个村组,新开司法所袁玮、李时海通过前期走访调查,调取了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证明,并按照调解规则指导龙湾村调委会启动龙湾“议事堂”开“堂”议事,最终协商,达成了确认上述争议土地权属归于中二组,中二组同意将上述争议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陈家组,陈家组支付土地转让金人民币26000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新开镇龙湾村“议事堂”由龙湾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综治专干、驻村辅警、村“法律明白人”、乡贤代表等人员组成,是新开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群英断是非”调解工作法的亮点工程。新开司法所充分发挥在基层治理的哨垒作用,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感,为保新开镇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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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
| 一级事项 | 人民调解 | 二级事项 | 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人民调解法》、《湖南省人民调解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司法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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