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点燃新希望 回报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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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共同创造社会和谐环境,加大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力度,近日,岳阳县司法局筻口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我为创建文明做贡献”活动。
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身穿志愿者马甲,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分工合作、干劲十足,将村居内的公共场所、道路、周边垃圾杂物、卫生死角、各类非法小广告等都清理得干干净净,得到了当地村干部和群众的点赞和表扬。
活动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说,自己以前的行为让社会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参加公益劳动是一个让自己回报社会和家人的好途径。社区矫正对象也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一定会遵纪守法,一步一个脚印,靠自己的努力创造幸福的生活。 此次社区矫正对象志愿服务活动,不仅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意识,也培养了他们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增强了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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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
| 一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司法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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