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燃青春之火 照亮法治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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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新春刚过,为充分发挥返乡大学生的普法生力军作用,营造全民学法浓厚氛围,近日,筻口司法所组织寒假返乡大学生开展“送法下乡”普法活动。
“叔叔您好!我们是大学生普法志愿者,您了解《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关于‘帮信罪’的规定吗?”,在集镇街道商铺,大学生普法志愿者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商户解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常见形式,教授识别“两卡”出借风险、网络诈骗等实用技巧,提醒群众避免因法律认知不足成为犯罪帮凶。随后,大学生普法志愿者深入集镇街道商铺开展“送法进商户”活动,重点宣讲《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商户常用法律法规。引导商户树牢诚信经营理念,完善交易凭证管理,依法处理消费纠纷,共同维护市场法治环境。
“此次社会实践,我不仅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还服务了群众,实现了自我价值,我觉得很开心!”大学生志愿者由衷说道。一张张朴实的笑脸、一次次热情的解答,切实让人民群众在这寒冷的冬日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不仅有效增强了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更展现了高校大学生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的社会担当,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下一步,筻口司法所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学生“送法下乡”普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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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
| 一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司法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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