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护航消费权益 司法为民擦亮“3·15”法治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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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岳阳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突出问题,通过“精准办案+源头治理+多元普法”组合拳,全年累计办结涉消费维权类行政复议案件109件,调解成功12件,同比提升35%,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切实以法治力量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案情:消费者网购商品质量问题投诉至某市场监管局,但部门超期未答复。消费者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责令该局限期处理,最终商家退款并赔偿。 案情:某小吃店因食品标签瑕疵被罚款10万元,店主认为处罚过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审查后,认定处罚比例不当,调整为1万元。
案情:某小区物业违规收取停车费,业主向住建部门投诉未果后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查明事实,责令部门重新调查并退还多收费用。 ![]() 1. 什么是行政复议?公民、企业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向同级政府申请复议。 2. 如何申请?材料:申请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如处罚决定书、投诉记录等)。 3. 复议结果:维持原决定、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责令限期履职等。 ![]()
![]() 行政复议是消费者维权的“法律直通车”,成本低、效率高。遇到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勇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司法局负责人任畅同志表示:“我们将持续畅通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今年重点推进消费领域‘一站式’争议化解中心建设,通过行政复议倒逼行政执法规范化,让群众在每一件消费维权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维权不止315,复议守护365!从“接诉即办”到“未诉先办”,从个案纠偏到制度完善,岳阳县司法局正以行政复议制度创新为支点,撬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链条升级,为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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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
| 一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司法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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