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田司法所成功化解重大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彰显为民调解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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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岳阳县公田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及时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023 年 10 月 12 日,熊某驾驶一辆载满沙土的货车,因刹车失灵撞入公田镇金牛处晏某楼房门面内,导致租该门面的方某财产严重受损,包括门、柱子、瓷砖、货架等均遭到破坏。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矛盾不断激化,无奈之下,双方共同申请公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处。 公田司法所受理此案后,迅速成立调解小组。调解初期,工作难度极大。一方面,方某对受损财产的赔偿金额期望较高,认为自己的货物损失、门面修复费用以及经营停滞造成的间接损失都应得到足额赔偿;另一方面,熊某表示自己家庭经济状况不佳,货车因事故也遭受重创,无力承担过高的赔偿费用,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巨大分歧,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了打破僵局,调解小组工作人员不辞辛苦,多次奔波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他们先是深入事故现场,对受损情况进行详细勘查,联系专业人员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力求确定一个合理的赔偿基准。同时,工作人员还走访周边商户和群众,了解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时,工作人员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想法,从法律、情理等多个角度进行疏导劝解。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工作人员始终保持冷静,以温和的态度安抚他们的情绪,引导他们理性看待问题。 经过调解小组连续一周的不懈努力,多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协商和背对背沟通,终于使双方当事人的态度有所缓和。工作人员抓住时机,进一步分析利弊,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熊某同意一次性补偿给方某所有费用。至此,这起持续已久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是公田司法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 的生动体现。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克服重重困难,不辞辛劳,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行政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促进邻里和睦相处作出了积极贡献。 图文:李鸿远编辑:周四新审核:贺江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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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
| 一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司法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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