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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蛇夺命起纠纷,依法调解护民生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劳务途中蛇影藏,蛇牙毒注命归泉。

  妻儿号哭惊乡里,单位推诿辩天缘。

  调解桌前斟法酒,权衡利弊拨云烟。

  工伤保险明责任,人道补偿慰九泉。

  七字十二情真切,一纸协议解纠缠。

  莫道人间无大义,春风化雨润心田。

  “感谢你们既讲法理又讲人情,让我们全家有了保障……”近日,岳阳县司法局新墙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因劳务期间被毒蛇咬伤致死引发的赔偿纠纷,促成双方达成125万元赔偿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湖南省湘潭市籍居民张某在湖南省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务工数月,双方约定工资按实际务工天数计算,公司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仅购买了团体意外保险;2025年该公司承建国网湖南电力公司岳阳县分公司10KV双金项目,7月某日,张某在岳阳县新墙段工地勘察线路时被毒蛇咬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认为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要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公司以“过错责任”为由拒绝,双方矛盾持续激化。

  接到当事人申请后,新墙司法所立即偕同镇综治办、镇安监办组成“群英”组织调解,调解中公司提出张某自身经验不足,未配备防护设备且未注意安全防护,对损害结果存在过错,并依据《民法典》第1192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主张责任划分,家属则坚持张某是因工作受伤,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

  针对争议焦点,调解员以法为据、以情为桥指出“用人单位不能因农村常见蛇类就免除防护责任,必须为劳务者提供基本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明确本案中张某入职数月,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身亡,应按工伤保险赔偿,工伤本来就是无过错责任。同时考虑到张某是家庭重要经济支柱,其离世导致家属失去经济来源、家庭陷入困境,建议公司给予适当人道关怀,让生者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温情。

  经过“面对面”“背靠背”五轮调解,该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最终同意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并给予一定人道补助,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当场支付死者家属50万元,剩余款项待死者安葬入土后于8月30日前付清,至此纠纷得以完满解决。         

  新墙司法所将进一步加强全镇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辖区环境,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贡献坚实的司法行政力量。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法律服务
一级事项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二级事项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公开时限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岳阳县司法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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