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日记|公田司法所:解抚养难题护成长之路!成功化解离婚家庭子女抚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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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岳阳县公田司法所的调解室内,一场持续多日的子女抚养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司法所工作人员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耐心的沟通技巧,不仅化解了胡某与方某两家人的矛盾,更为孩子撑起了一片稳定的成长天空,用实际行动诠释了 “司法为民” 的初心。
纠纷起:离婚后抚养压力陡增,昔日夫妻陷僵局 矛盾源于胡某(母亲)与方某(父亲)的离婚事宜。2024年3月21日,两人经岳阳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婚生次子由胡某抚养。因胡某没有固定收入来源,随着孩子入学,学费、教辅资料等费用逐渐超出其承受能力。无奈之下,胡某多次找到方某(父亲),希望对方能承担部分抚养费用,却遭到了方某一方的拒绝。方某及其母亲认为,法院已明确孩子由胡某抚养,相关费用理应由胡某全权承担,双方就抚养责任的划分各执一词,争论不断升级。 介入调:司法所多面倾听,法理情理双管齐下 “孩子不能没人管,矛盾也不能一直拖!”当胡某带着疲惫与无助,向公田司法所提交调解申请时,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意识到此事的紧迫性:不仅要化解双方的矛盾,更要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环境。
为全面掌握情况,工作人员没有急于组织双方碰面,而是采取 “背对背” 的沟通方式,分别与胡某、方某及方某母亲进行深入交流。在充分掌握各方情况后,调解工作正式进入 “法理 + 情理” 的双重引导阶段。工作人员先是向双方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让方某一方清楚认识到,即使孩子抚养权归胡某,自己仍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并非 “离婚即免责”。 显担当:司法为民暖人心,守护和谐显温情
“调解工作没有捷径,就是要把法理讲透、把情理说通,让双方都能感受到公平与温暖。” 公田司法所所长表示,未来,公田司法所将继续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积极排查、化解各类民间纠纷,为维护辖区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贡献更多司法力量,让 “司法为民” 的阳光照进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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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
| 一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司法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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