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日记|长湖司法所:墙体坍塌酿悲剧 司法调解化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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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把‘疙瘩’解开!”近日,长湖司法所调解室内,陈某长舒一口气,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为这场僵持近半个月的赔偿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基本案情 2025年10月10日上午,彭某受雇在陈某新建房屋二楼施工时,遭遇墙体倒塌事故,从二楼坠落重伤。陈某随即将其送往县中心医院抢救,无奈彭某因伤势过重,经全力救治后仍不幸离世。一条生命的逝去,让原本平静的两家人陷入悲痛与纷争。 彭某的家属认为房主陈某未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应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遂提出高额赔偿诉求。而陈某则表示,已尽到必要的安全提醒义务,彭某自身操作是否存在疏忽尚需核实,高额赔偿远超其承受能力,双方就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争执不下。多次协商无果后,情绪激动的死者家属一度前往信访局上访,矛盾逐渐走向激化边缘,双方关系也降至冰点。 (二)调解过程 掌握实情:信访部门在接到诉求后,迅速启动联动调解机制,将该案件移交至长湖司法所处理。长湖司法所成立由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组成的专项调解小组,迅速展开工作。调解员首先前往事故现场实地勘查,向周边知情人员了解情况,全面厘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双方的争议焦点。 “背对背”释法+“面对面”协商:调解员采取 “背靠背” 调解方式,先对家属表达同情慰问、耐心倾听诉求以安抚情绪,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类似案例释法明理,客观分析责任划分;再引导陈某换位思考,体谅家属丧亲之痛与生活难处。为明确赔偿标准,调解员逐项列明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法定赔偿项目,核算出合理区间。此外,调解员联合村委会干部、驻村工作队组成联动调解力量,多次上门从邻里情分、社会和谐角度劝解。 达成共识:经多轮“背靠背”释法、“面对面”协商,双方逐渐理性看待争议,陈某同意提高赔偿数额,家属也体谅其经济状况,主动降低赔偿诉求,最终在司法所见证下达成一致协议。
签字那一刻,两家人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多日的隔阂与矛盾在握手言和中化解。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充分彰显了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长湖司法所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不断提升调解能力,积极化解各类民间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守护基层社会的和谐安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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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
| 一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司法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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