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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化积怨 邻里重和睦——岳阳县综治中心高效化解十年林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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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亏了综治中心的调解员,不仅帮我们把十年的疙瘩解开了,还让我们邻里重拾和睦,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岳阳县杨林街镇西园村村民姚小五与易三畴在县综治中心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了新的林地租赁合同,双方握手言和,一桩持续十年的林地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事情要从2012年说起。当年,姚小五的丈夫因病去世,两个儿子成家后在外地工作,她独自留守家乡。下半年,姚小五发现自己承包的西园村白屋组林地被同村村民易三畴未经协商开垦,双方就补偿事宜初步达成一致。此后,易三畴因建设大型鸽子养殖场地需要,希望进一步占用姚小五的8.5亩林地,姚小五本着互助之心同意有偿提供使用权,收取了4万元补偿款,但未签订正式合同。

  2016年,易三畴以“办理鸽子棚手续”为由,让不识字的姚小五在一份文件上签字,事后姚小五才得知该文件是《林地征用合同》。合同中不仅将甲方列为姚小五的大儿子易元品(未征得其同意),还约定“永久性征用”林地,且易三畴一直未将合同原件交付姚小五。2025年10月,姚小五的儿子易元品得知此事后,发现合同存在诸多问题,与易三畴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移交至岳阳县综治中心后,调解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调解员首先开展普法宣讲,明确指出原合同的三大核心问题:一是私人无权征用农村林地,易三畴不具备征用主体资格,林地流转只能通过租赁形式;二是“永久性征用”违反法律规定,林地租赁期限需明确且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三是姚小五未经全体家庭成员同意,无权单独处分家庭共同承包的林地,合同签订主体存在瑕疵。

  为彻底化解矛盾,调解员采用“背靠背”工作法,分别与双方沟通诉求,耐心倾听姚小五因被儿子埋怨的委屈、易三畴觉得“花了大价钱却被反悔”的不满,再以“情景交融、由浅入深”的方式,向双方分析不依法解决纠纷的法律后果。经过调解员近两个小时的悉心调解,双方终于豁然开朗,放下了心中的积怨。

  最终,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姚小五及其8名家庭成员与易三畴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林地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至2052年,租赁价款为4万元,同时约定若遇政府征收,土地附着物归乙方易三畴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属姚小五家庭成员。合同签订后,姚小五一家向法院撤回了起诉,这场持续十年的邻里纠纷在谈笑间圆满落幕,曾经剑拔弩张的邻里重新握手言和。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岳阳县综治中心调解员“以法为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调解理念。下一步,岳阳县综治中心将继续发挥基层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建设平安岳阳、和谐岳阳筑牢坚实基础。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法律服务
一级事项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二级事项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公开时限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岳阳县司法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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