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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温情辞退令” 化解三十年劳务情——岳阳县综治中心柔性调解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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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了快三十年,原以为要闹得脸红脖子粗,没想到这么顺利就解决了,心里舒坦!”近日,在岳阳县综治中心调解室,72岁的陈魁元接过补偿款,握着调解员的手,脸上满是笑意。这起涉及超龄用工清退的劳务纠纷,没有走上仲裁或诉讼的“冰冷程序”,而是在综治中心“工会+人事”的调解模式下,以一份带着温度的“辞退协商方案” 圆满收尾,让企业与劳动者的情谊得以体面延续。

  陈魁元出生于1953年6月,1996年起由九元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至岳阳县交通局门卫室工作。寒来暑往三十载,他从青丝熬到白发,把门卫室当成了第二个家,也成了单位里人人熟悉的“老陈”。今年上半年,纪委督查发现陈魁元已超法定用工年龄仍在岗,要求交通局依规清退。一纸清退通知,让老陈犯了难:自己2008年自缴了养老保险,如今突然被辞退,晚年生活咋保障?思来想去,他提出了补齐社保相关待遇、支付双倍工资补偿的诉求,合计金额26800余元。

  一边是政策规定的清退要求,一边是老员工半辈子的付出与期盼,岳阳县交通局犯了难。关键时刻,岳阳县综治中心主动介入,启动“工会+人事”联动调解模式。不同于以往“各说各理”的对峙式调解,调解员没有急于划分责任,而是先从“情”字入手——邀请交通局人事负责人、工会代表与陈魁元促膝长谈,回忆他在岗三十年守护单位安全的点滴付出,肯定他为单位作出的贡献。

  “老陈,您在这儿干了三十年,大家都记着您的好,清退不是因为您做得不好,是政策有规定,也是为了您的身体着想。”“单位也不容易,我懂,但我这养老的事儿,也希望能有个着落。”一来二去,原本紧绷的气氛渐渐缓和。调解员趁热打铁,结合《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为双方梳理责任边界,提出**“温情补偿+体面告别”** 的调解思路:由交通局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承担一次性经济补偿,当日结清款项;交通局还为陈魁元准备了一份纪念礼品,感谢他三十年的坚守。

  这份没有生硬条款、满含人情味的“辞退协商方案”,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签字盖章的那一刻,陈魁元感慨:“本来以为要撕破脸,没想到单位这么念旧情。”岳阳县交通局负责人也表示:“这样的调解方式,既解决了难题,也保住了与老员工的情分,比打官司强多了。”

  一纸“温情辞退令”,化解的是纠纷,温暖的是人心。岳阳县综治中心创新的“工会+人事”调解模式,跳出“非黑即白”的纠纷解决定式,以“法理为基、情理为翼”的柔性调解,让企业与劳动者在矛盾化解中保持友好状态,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写下了温暖注脚。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法律服务
一级事项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二级事项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公开时限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岳阳县司法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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