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司法局2026年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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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拟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工作单位和经常居住地在岳阳县区的公民; (三)年满二十八周岁; (四)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群众威望较高的公民,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热心陪审工作,并有时间和精力从事陪审工作; (六)不属于人大常委会、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 (七)没有下列情形: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公职的;③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④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⑤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⑥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二、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 (一)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岳阳县司法局推荐,也可以由本人向岳阳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分别填写《人民陪审员推荐表》、《人民陪审员申请表》。 (二)对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由岳阳县司法局会同岳阳县人民法院按规定进行审查,初步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后,将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核。由岳阳县司法局会同岳阳县人民法院到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进行调查。 (三)岳阳县司法局将最终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抄送县人民法院,由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三、报名方式、截止时间及相关事项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符合条件的公民,可由本人向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由符合条件的公民所在的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县司法局提出书面推荐。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公民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免冠1寸彩照 2 张及同底电子版照片;④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或申请表。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报名地点:岳阳县司法局办公楼二楼203室。 联系人:许铭峰 刘任研子 联系电话:0730-7620391;13907304331(许铭峰);19109889100(刘任研子)
岳阳县司法局 2026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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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
| 一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司法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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