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司法局关于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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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根据岳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岳阳县司法局对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初核。经初核,现对拟保留的岳阳县新墙镇清水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9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建议,请向岳阳县司法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同时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住址,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电话:0730-7620391;13974082032 联系人:兰江华 联系地址:岳阳县东方路117号
岳阳县司法局 2026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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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
| 一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二级事项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司法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发布会、听证,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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