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县农联发〔2024〕7号——关于印发《岳阳县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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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鹿角区域发展服务中心: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岳阳县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岳阳县财政局 岳阳县商务粮食局 2024年8月20日
岳阳县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工作 实施方案
为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稻谷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湖南省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湘财建〔2024〕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强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灵活性和弹性,更加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实施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保障稻谷生产收益基本稳定,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保持我县稻谷生产基本稳定,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更好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稻谷,保障重点。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只能用于补贴本县水稻种植者。提高补贴的精准性和指向性,切实保障水稻种植者利益,稳定稻谷生产能力,保障口粮绝对安全。 (二)加强引导,调整结构。贯彻落实质量兴农战略,在保障水稻种植者利益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 三、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县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水稻实际生产者,水稻实际生产者指从事水稻种植的本地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严禁将补贴资金用于“非粮化”支出;对国家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给予补贴;未种植水稻的或将水田改种(养)其他作物(水产)的不予补贴;对国家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给予补贴。 (二)补贴依据。以实际水稻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包括早稻、中稻、晚稻种植面积。 (三)补贴标准。根据省下达的年度补贴资金金额。我县在考虑小农户利益基础上,对早稻集中育秧主体、实行订单(含储备订单)生产的种植者、适度规模经营者另外增加补贴,但增加补贴部分不超过补贴资金总额的30%。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基础补贴。对2024年县内水稻种植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主体,按实际水稻种植面积(包括早、中、晚稻面积)给予补贴,补贴标准27元/亩。 2.集中育秧补贴。对3亩以上(含3亩)早稻集中育秧主体,按早稻集中育秧大田面积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25元/亩。 3.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2024年流转水田面积100亩以上(含100亩)规模种粮主体,按2024年实际种植水稻面积(包括早、中、晚稻面积)累加“适度规模种植”补贴,补贴标准为6.5元/亩。 4.政府储备订单补贴。根据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粮食生产主体与岳阳县荣家湾粮库有限公司签订政府储备订单收购合同,在粮食收购结束后,政府按粮食生产主体实际售粮数量折合种粮面积给予补贴(早籼稻每亩按350公斤核算产量,中晚籼稻每亩按450公斤核算产量),补贴标准为常规早籼稻3元/50公斤,中晚籼优质稻3元/50公斤。 (四)补贴程序。按照“组织申报—村级审核公示—乡镇审核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审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发放补贴”的程序组织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1.农户申报。申报对象为本地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水稻种植者,申报主体持身份证、一卡通存折(法人统一信用代码证、对公账号)等向村(居)委会进行申报,登记水稻实际种植早、中、晚稻面积等相关信息,填报《岳阳县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申报核实表》(附件1);其中2024年流转水田面积100亩(中晚稻面积)以上的适度规模经营户,填报《岳阳县2024年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申报核实表》(附件3),早稻集中育秧主体按早稻集中育秧大田面积申报,填写《岳阳县2024年早稻集中育秧补贴申报核实表》(附件2);储备订单按实际售粮数量折合种粮面积给予补贴,申报主体提供订单合同和粮食入库凭证,填写《岳阳县2024年储备订单补贴申报核实表》(附件4)。申报主体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村组公示。村(居)委会安排专人逐户核实后,如实填写《岳阳县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申报核实表》(附件1)、《岳阳县2024年早稻集中育秧补贴申报核实表》(附件2)、《岳阳县2024年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申报核实表》(附件3)、《岳阳县2024年储备订单补贴申报核实表》(附件4)。并在村组人流集中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并拍照存查,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村(居)委会要组织相关人员逐组逐户逐丘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再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国有农(林)场开展数据采集申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乡镇核录。对各村(居)委会上报的面积,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逐村(居)委会核查后,进行公示,并填写《岳阳县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乡镇审核汇总表》(附件5)、《岳阳县2024年早稻集中育秧补贴乡镇审核汇总表》(附件6)、《岳阳县2024年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乡镇审核汇总表》(附件7)、《岳阳县2024年储备订单补贴乡镇审核汇总表》(附件8)。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负责人签字、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由县级部门联合抽查核定审批后,乡镇填报《2024年岳阳县稻谷目标价格补贴(一卡通账户)发放明细表》(附件9)、《2024年岳阳县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公账户)发放明细表》(附件10)、《2024年岳阳县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发放汇总表》(附件11),并在“惠农补贴项目‘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中录入补贴面积等补贴发放相关基础数据。 4.县级核发。由县农业农村局、商务粮食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面积进行抽查核实,县农业农村局、商务粮食局提出发放建议,县财政局根据农业农村部门、商务粮食局拟定的资金安排建议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按程序拨付资金。原则上每年10月30日前将所有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开展补贴对象身份、种植面积等补贴基础数据的采集,督促村(居)委会进行基础数据录入,对补贴数据逐级审核、汇总,提出资金安排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绩效评价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分配下达、资金审核拨付、预算绩效管理及资金使用财会监督。县发改局、县商务粮食局负责做好稻谷价格监测、粮食收储、储备订单补贴等相关工作,县统计局负责提供乡镇(含非正式行政区划地区)水稻种植面积和稻谷产量数据等相关工作。乡镇主要负责采集补贴对象的身份与银行账户信息、种植面积等基础数据,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公示并上报县级相关部门。 (二)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在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分配、使用等环节中,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不得违反规定向不符合条件的个人、单位(或项目)分配资金,不得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或使用资金。充分用好各种监督形式,加强补贴政策落实和补贴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明确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兑付等环节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补贴政策有力有序有效落实。每年补贴兑付完成后,省、市、县将抽取一定比例的发放情况,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核实,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监管。对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职责权限,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三)夯实工作基础。各相关部门对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进行广泛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电话等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特别是要及时答复群众来电来访,确保政策顺利实施。要优化补贴资金兑付流程,充分利用已有渠道、人员机构等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补贴资金申报、公示、核实等工作,通过“一卡通”及阳光审批系统实现补贴对象基础数据确定和补贴发放基础数据采集、补贴资金申报、审批的全程线上办理,公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全口径),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兑付。 (四)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应补尽补,严控资金结余,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所有补贴严禁采取实物补贴方式发放。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及阳光审批系统发放;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享有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的,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发放到其对公账户。 (五)强化绩效管理。对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合理确定绩效指标,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补贴资金兑付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合规性将作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附件1
岳阳县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申报核实表 乡(镇)村(居)委会(盖章) 经办人签字: 村总支书记签字:
附件2 岳阳县2024年早稻集中育秧补贴申报核实表 乡(镇)村(居)委会(盖章) 经办人签字: 村总支书记签字:
备注:补贴面积为大田面积,包括机插机抛面积、手抛秧面积,手抛秧田按1:16折算大田。
附件3 岳阳县2024年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申报核实表 乡(镇)村(居)委会(盖章) 经办人签字: 村总支书记签字:
附件4 岳阳县2024年储备订单补贴申报核实表 乡(镇)村(居)委会(盖章) 经办人签字: 村支书记签字:
附件5 岳阳县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乡镇审核汇总表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乡(镇)长签字: 乡镇分管领导签字: 乡镇财政所长签字: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签字:
附件6 岳阳县2024年早稻集中育秧补贴乡镇审核汇总表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乡(镇)长签字: 乡镇分管领导签字: 乡镇财政所长签字: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签字:
附件7 岳阳县2024年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乡镇审核汇总表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乡(镇)长签字: 乡镇分管领导签字: 乡镇财政所长签字: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签字:
附件8
岳阳县2024年储备订单补贴乡镇审核汇总表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乡(镇)长签字: 乡镇分管领导签字: 乡镇财政所长签字: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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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涉农补贴 | ||
| 一级事项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二级事项 | 耕地地力保护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 ||
| 公开主体 | 县农业农村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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