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镇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关于印发《新开镇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新开镇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县新开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新开镇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建设高标准农田,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发展土地流转,把“小田变大田”, 促进土地规模集约经营,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方案总原则为:政府主导、做强主体、创新融资、多元投入、坚守底线、统筹推进。 (一)依法依规。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保证农民承包土地面积不减,不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且优先用于双季稻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二)各方认可。充分发挥支部引领、市场引导、党员带头、能人带动的“双引双带”模式,引导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建设,达到粮食产量提高、社会资本不亏、农田耕种方便、农民流转稳赚、集体经济增收的“五赢”效果,确保各方认可。 (三)程序规范。严格规范程序,按照调查摸底、科学规划、县级审核、及时实施的程序,全部公开、公示,做到公正、透明。各村首先要对本村急需且适宜土地平整和“小田改大田”的农田进行摸底,对摸底田块登记造册,及时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二、工作目标 确保到2025年底,每个村新增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不低于1000亩。力争在2026年底,全镇九个村所有适宜整改的耕地,全面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实施内容 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先流转、后建设”。建设前,村集体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对田块实行统筹规划;建设时,统一土地平整,小田改大田,配齐基础设施,包括机耕路的建设、灌排渠的建设、部分山塘水库的维修等等;建设后,实施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效益落地。建设由农业设计院设计,投资主体进行改造,改造内容接受监理、镇村验收,同时接受审计、纪委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一)项目区选择。项目区不得与2024年前已经实施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田范围重叠。本次项目区选择条件为:项目区以种植粮食为主,田块相对集中连片,存在一定高低落差,或相对零碎,机械化、规模化耕作率低,急需田块整改;项目区群众积极性高,同意将土地使用权交由村集体统一流转。 (二)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县招商引进国企投资主体,本地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应具备下列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经营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有一定的筹资和垫资能力,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并具备较强的“先建后补”风险管理能力。 (三)投资构成。项目主要采取投融资模式,具体为国家投入2400元/亩,投资主体自筹1400元/亩,总投入每亩3800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流转方式及种植模式。村集体通过分组召开群众会或上户做工作的方式,获得80%以上农户同意,按照不低于本地当前流转价格将土地集中流转10年(原则上不高于200元/亩,荒地前五年土地流转费为零)。村集体通过协商再将土地以协议的形式返租给部分想种植农户和投融资主体,部分返租农户不享受流转费用同时个人需承担140元/亩/年的改田费用。在十年承租期内,农户可灵活选择当年是流转还是返租,返租地块由村集体统一选择临屋场边集中划定。土地流转费在每年年末支付次年流转费,实行打卡发放。 所有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块,必须无条件种植双季稻,严禁采取其他种植模式,否则由种植方承担全部建设费用。 四、时间要求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5年1月15日前完成)。各村组织党员组长会现场观摩2024年改造区域,分片召开各组群众会,摸清摸实签订好《土地流转决议书》,确定好实施区域统一上报镇工作组。 (二)流转合同签订阶段(2025年1月底完成)。各村以组为单位,召开户主会,充分调动党员、组长积极性,各农户在流转合同所附流转明细上签字确认,村集体与各组签订耕地流转合同,流转合同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备案。 (三)批复立项及设计阶段(2025年1月—9月)。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项目立项、设计、批复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10月—2026年1月)。在中晚稻收割后,施工单位进场,全面开工建设。2026年1月底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新开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由党委书记刘潇和党委副书记、镇长邹翔亲抓亲管,由分管副镇长李仲主抓。各村联点党政负责人为本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联点村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各村党总组织书记为直接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落实。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办、综合执法大队抽调专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许斌负责组织落实、协调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通过村村响、横幅、召开户主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让群众充分认识到项目建设的长远益处。 (三)强化工作作风。高标准实施区域的确定一定要通过召开户主会的形式,充分听取民意,选择群众改造意愿高的区域进行,不搞运动式推进,不搞指标性限制,不搞强迫性改造。在图纸设计阶段,一定要实地查看,将所有需改造区域纳入改造范围,确保实施阶段无争议。 (四)严把工程质量。高标准农田改造除同步接受监理、镇、村多级监督,各村还要选择原则性强、懂技术、善协调的党员组长成立工作理事会,在设计阶段,要与设计方认真确定渠道、水系的走向;在施工阶段,要严把工程材料关和质量关,对于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施工方予以返工。 (五)严格奖惩考核。镇政府将对各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工作成效等进行调度指导和跟踪督促,将相关工作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流转面积大、工作推进有力的村干部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敷衍、进展缓慢的村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 |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涉农补贴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新开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便民服务站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