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长湖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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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长乡政发〔2025〕11号 岳阳县长湖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5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工作要求,坚决完成县下达的全年粮食播种面积9.9万亩(其中早稻4.3万亩、晚稻4.5万亩、一季稻0.6万亩、旱粮0.5万亩)、总产4.12万吨以上的目标任务,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特制定长湖乡2025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层层压实责任 长湖乡是全县30万亩绿色高产优质高效双季稻集聚区,按县政府粮食生产工作要求,实行责任人联“万千百”示范片分片负责制,打造县乡核心示范片样板,由书记负责县乡万亩示范片1万亩;乡长负责乡千亩示范片0.8万亩;各联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全体村干部负责村百亩示范片共1.7万亩。层层压实粮食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建立联村干部抓粮食生产工作制度,加强对各村春耕备耕和粮食高质高效示范片创建工作调研督导指导,协调各村全面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和示范片创建工作。以各村总支书记为粮食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村干部和包片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将任务精准落实到村组、农户、丘块,建立台账,挂牌公示,包片负责,一抓到底。 二、加强政策宣传 各村要通过印发告农民书、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村村响广播、新媒体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支持双季稻生产、耕地抛荒取消涉农补贴等惠农涉农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三、稳定种植面积 通过抓早稻面积、集中育秧、经营主体、严禁耕地抛荒、早杂粮面积、改善农田水利条件、提高社会化服务等具体措施,全面完成县下达的粮食生产面积9.9万亩、产量目标任务4.12万吨。全乡划定步白线(白羊村、自强村)、107国道(大众村、长湖村、京广村、范家村、洪桥村)、湖凌线(自强村、范家村、荆洲村、团结村)公路两侧及黄沙水库周边(燎原新村)为双季稻县乡示范区(各村具体面积现场划定),其他区域为引导种植区。 四、明确奖惩措施 按“谁种植谁得补贴、谁育秧补贴谁”的原则,全乡划定两类区域进行奖补: 1、县乡示范区: 按实际种植早稻大田面积(再生稻除外),乡财政统筹资金补助50元/亩,并依大田折算成秧田享受县集中育秧补贴(3亩以上秧田,按每亩400元补贴给各个集中育秧主体,机插秧折算成手抛秧测算,10亩以上连片集中育秧按500元/亩奖补) 2、县乡示范区以外: 按实际种植早稻大田面积(再生稻除外),乡财政统筹资金补助30元/亩,县集中育秧补贴(3亩以上秧田,按每亩400元补贴给各个集中育秧主体,机插秧折算成手抛秧测算,10亩以上连片集中育秧按500元/亩奖补) 3、对单个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种植大户,组织向县申报相关项目奖补资金。 4、鼓励集中育秧设施基地建设,新建简易钢架大棚育秧基地,新建标准钢架大棚育秧基地,按不超过规定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40%且不超过对应补助上限给予补贴,由县制定奖补方案,严格按申报、验收、公示、拨付等程序实施。 5、调整适度经营规模大户奖补措施,只对流转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进行补助,流转200亩以上且双季稻种植比例大的提高补助标准,引导流转面积30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成立农业公司,由县制定奖补方案,严格按申报、验收、公示、拨付等程序实施。 6、提高机械化作业比例,成立农机专业联合社,对新购插秧机、抛秧机在国家现有农机补贴政策上,县政府对每台机器追加国补资金的30%进行补助,另外每台机器再补贴900元的北斗作业监测终端设备安装费用;对为农户提供水稻机插(抛)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机插15元/亩、农机专业联合社作业补贴增加至机插35元/亩,由县制定奖补方案,严格按申报、验收、公示、拨付等程序实施。 备注: ①育秧补助和大田补助按照乡工作组现场核定的秧田和大田面积补助,工作组定于2025年4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组织专班现场核查大田面积。 ②秧田面积核定标准,采取按大田面积除以16等于秧田面积的方法测算。 7、抛荒面积(水田和旱地)连片抛荒2亩以上,对村分管领导和包片村干部启动问责程序追责,对乡联点干部及村总支书记大会通报批评。 五、严格督查考核 由主管农业的负责干部牵头,乡纪委、乡绩效办、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参与,对粮食生产所有数据全程参与核查,全程签字负责,既对秧田监管,更对大田核实,严防虚报冒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1.长湖乡粮食种植优质双季稻县乡示范片任务分解表(双季稻) 2.长湖乡2025年粮食生产联村责任表 3.长湖乡2025年粮食生产计划任务分解表(双季稻)
岳阳县长湖乡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5日 附件1 长湖乡粮食种植优质双季稻县乡示范片 任务分解表(双季稻)
附件2 长湖乡2025年粮食生产联村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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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涉农补贴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长湖乡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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