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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小微权力运行清单——惠农补贴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村居小微权力运行清单——惠农补贴

 

权力事项

涉农补贴审查

制度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9号)、《岳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岳县政办发〔2023〕9号)

 

工作内容

岳阳县耕地力保护补贴(含双季稻补贴)

工作流程

1.农户申报。农户自行向村(居)民小组组长申报登记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耕地上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身份证号、“一卡通”存折账号、电话号码等相关信息(居)民小组组长逐户核实后,如实填写《岳阳县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申报核实明细表》,并汇总上报到村(居)委会。

2.村组公示。村(居)委会对本村(居)各村(居)民小组上报的数据逐户核实,在村组人流集中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并拍照存查,接受群众监督。村组未发包耕地,(居)委会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现场核实后公示。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村(居)委会要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结果再予以公示。公示完成后,村(居)委会填写《岳阳县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级核实汇总表。县属国有场开展数据采集申报,核实、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乡镇核录。对各村(居)委会上报的面积,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逐村(居)复核,并填写《岳阳县    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乡镇审核汇总表》,经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负责人签字、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后在乡镇人民政府机关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截止时间为当年的5月31日),并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核实结果,“惠农补贴项目‘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中录入补贴面积等补贴发放相关基础数据。

4.县级核发。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参与,组织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面积(包括负面清单情况)进行抽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再在“互联网+监督”平台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发放建议,财政局审核发放。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村组集体、国有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享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拨付到其对公账户。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具体根据中央和省级资金下达时间确定)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涉农补贴
一级事项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二级事项 耕地地力保护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公开主体 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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