筻口镇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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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一、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三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机关按照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二、申请条件 公民有经营能力 三、办理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四、申报流程 方式一:现场窗口办事流程: 准备第1-5项资料到窗口申请设立登记→窗口受理后4小时内审核、发照。同时经营者、委托人要进行身份验证。 身份验证操作指南:手机登陆应用市场(或应用商店)搜索“登记注册身份验证”,下载安装APP;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后点击“是否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的“是”,有效期设置到最后一天(10天后)。下次办业务,有效期可再次延长。 方式二:网上(全程电子化)办理流程: 网址: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 https://hnscjgj.amr.hunan.gov.cn/ 第一步:电脑端填资料,提交签名(预览、确定) 准备第2、4项资料并将原件拍照,新办的情况要先注册账号→登录→个体工商户登记-新设→直接办理; 【资料填好后,建议让工作人员提前检查资料,再提交,尽量避免资料退回】 第二步:手机电子签名。经营者、委托人要电子签名。 第三步:相关人员全部签名后,电脑端再点击“提交”,提交至市场监管局(预览、确定) 接着大约30分钟,申请信息传至内网,受理后4小时内审核发照。 电子签名操作指南:通过手机浏览器扫描签名APP二维码,下载湖南企业登记APP。用户打开APP,点击立即注册,输入手机和验证码,点击下一步,输入登录密码,并二次确认,完成身份证照片的上传识别后,即完成注册。 然后点击“个人中心”→“待办事项”→根据提示人脸识别、手写签名(方框内姓名要写全、写清晰)→提交签名 申请材料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六、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730-7388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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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一级事项 | 行政审批 | 二级事项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基本信息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筻口镇便民服务中心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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