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镇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农产品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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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开镇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农产品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 《新开镇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农产品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县新开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新开镇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农产品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推进农产品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措施落地见效,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市、县相关文件及会议要求,结合新开镇实际,就新开镇农产品药物残留突出问题作如下安排: 一、目标要求 (一)治理目标。通过整治行动确保禁、限(停)用药物违法使用全面遏制,常规药物残留超标问题明显好转;到2025年,各农产品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各农产品合格率进一步提升;到2026年,各农产品合格率提高到98.5%以上。 (二)治理要求。聚焦我镇农产品,坚持产管并重、综合施策。一方面,立足当前坚持严格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密质量抽检频次,督促落实上市前报备、批批速测把关,严厉打击不规范用药行为,有效提升抽检合格率。另一方面,着眼长远坚持绿色生产。规范农产品种植投入品管理、使用,推行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落实病虫害监测预报、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措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强化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规范水产养殖用兽药使用,维持养殖环境稳定,及时处理残饵粪便,集成推广有效保障水产品质量绿色养殖模式,提升水产健康养殖水平,建立健全的农产品治理长效机制。 二、重点工作 (一)精准建档立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全面摸排,彻底核实完善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按网格化管理要求,规模主体要精准建档立卡并公示,对以商品生产为主的小散户实施分片包地包塘监管,并根据生产季节及时更新完善。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批发、零售市场内经营主体名录,区分风险等级,精准施管。 (二)加强宣传培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深入生产基地和农资经营门店,发放安全用药告知书、明白纸并通过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对农资经营主体和重点农产品生产主体进行密集宣传活动,切实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加强技术培训与指导,落实水产用药白名单制度,严防禁(停)用药物非法使用,及时发布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提高生态种养、科学用药、绿色防控等技术水平;督促生产主体养成规范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开具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习惯,加强药物残留标准宣贯,提高生产标准化水平。市场监督管理所深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和市场内经营主体的普法宣传培训,帮助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和市场经营管理相关常识,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提示,防范市场经营环节违规用药行为,增强守法经营和食品安全意识。 (三)推行绿色生产。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制定绿色种植和健康养殖技术方案,引导农产品生产主体积极推行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转变传统种植模式,通过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措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严格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强化水生动物疫病源头防控;指导水产养殖主体遵循规范合理控制养殖密度,采用套养、混养、轮养方式,改进水质调控、饲料使用、翻塘晒塘等措施维持养殖环境稳定,发展工厂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促进重点农产品绿色生产。同时,加强农(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杜绝使用禁限(停)用药品、人用药、原料药等违法行为,严查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水质改良剂”“微生态制剂”等名义的假兽药、饲料添加剂。积极引导生产主体购买正规厂家合格农(兽)药,尽量避免网购农(兽)药行为,并规范记录农(兽)药的采购入库、使用等情况,从源头上管控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规范巡查检查。农产品上市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加强巡查检查,乡镇、村组网格监管(协管)员每周对辖区内生产主体至少巡查一次,及时掌握重点农产品生产用药和执行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情况,督促落实上市报备制度,做好批批检测服务,检测合格后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方可上市。加强对农产品集中收购点的监管,指导做好速测把关和收取、保存、再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加大对市场内的巡查检查力度,督促市场建立供货商档案,落实好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和产品抽检制度;督促经营主体建立进货台账,收取、保存并向下传递承诺达标合格证;督促经营主体积极配合市场开办者和监管机构抽样检测、产品调查溯源等工作。加强对网络销售农业投入品和重点农产品的监管,依法查处网络销售不合格产品问题。 (五)强化监管执法。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重点对集中连片、规模较大、风险隐患较高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收购站点进行严格监管,在重点农产品集中上市期开展监督抽查。针对重点关注的禁、限(停)用药物及常规药物开展批批速测,发现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的,暂缓上市,采取留置、延长休药期、建立风险清单等措施,上市前复检合格后方可出售;涉及禁、限(停)用药物的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监督抽查,确认不合格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办理,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监督销毁。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大对市场内经营主体的监督抽检,重点检查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传递和产品质量安全,发现未按要求收取、保存、传递合格证的,督促整改,依法查处;发现不合格产品的,依法立案查处,涉及禁、限(停)用药物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安部门根据移送线索依法立案查处,开展追根溯源加大执法打击震慑力度。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新开镇重点农产品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由分管副镇长李仲主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抽调专人推进工作。其中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各环节工作,具体负责生产环节管理,要求强化生产端质量安全管控,确保本地农产品合格上市。市场监督管理所具体负责市场经营环节监管,要求指导、监督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农产品市场经营环节监管执法力度,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入市交易。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集镇周边流动摊的管理和其他占道经营行为的规范,督促进店进市场经营。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重点农产品攻坚治理工作,压实责任,发现问题隐患及时调度提醒,督促落实减药控残、巡查检查、抽检把关、执法办案等重点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工作保障。镇财政要确保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的条件建设和经费保障,及时对相关监管、检测及网格监管(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监管执法、检验检测及巡查检查等工作有效开展。积极推广应用“智慧湘农”APP,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开展生产主体建档立卡、生产档案记录、合格证开具及监管、巡查、检测等业务,确保监管工作效果。市场监督管理所充分利用两个平台,一个是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另一个是全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监督抽检、监管执法培训,保障抽检、执法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三)强化责任追究。重点农产品攻坚治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必须进一步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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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
| 公开主体 | 新开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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