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跨部门综合监管办法〉的通知》《岳阳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岳阳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25年度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5年9月-12月。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抽查对象为辖区内的二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水的监督检查方面抽取比例为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综合监管方面抽取比例为不少于2家,加强护士队伍建设相关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抽查方面抽取比例为不少于2家。 三、抽查内容 (一)医疗废物、废水的监督检查 1.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 2.抽查事项 县卫生健康局: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水的处置情况监管。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水处理设施,监测、检测、信息收集和数据分析等情况监管。 县住建局: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等方面监管。 (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综合监管 1.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2.抽查事项 县卫生健康局:对医疗机构资质与管理制度、人员管理与培训、药品使用情况管理的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对药品质量、采购渠道、储存条件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监管。 县公安局: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保卫、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 (三)加强护士队伍建设相关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抽查 1.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配合部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 2.抽查事项 县卫生健康局:对护士执业、配备、岗位设置和护士培训、发展以及护理质量管理情况监管。 县委编办:对编制核定、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情况监管。 县人社局:对人事管理政策执行、薪酬福利保障、职称评审情况监管。 四、抽查方式 主要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制定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相关参与部门积极配合落实,精心组织,周密谋划,严格落实,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创建联合抽查计划任务。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创建联合抽查计划任务。 (三)名单抽取及派发认领。通过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系统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要及时通知配合部门在省级平台中认领任务。 (四)实施抽查检查。实施检查前,行政检查人员必须通过登录“湘易办”APP点击“扫码入企”或者扫描“湖南营商码”进行检查登记,获得系统“赋码”并将检查方案、主体、内容等实时上传信息系统后方可开展现场检查;实施检查时,行政检查人员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湖南省行政检查码”,并接受检查对象的评价和监督;联合检查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录入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应当将检查结果等信息录入至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县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此次联合抽查的组织领导,并做好牵头工作;各相关配合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抽查任务的业务指导,确保按时完成抽查工作。 (二)提高检查效率。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统一安排检查日程,组织实施联合检查。其他检查人员应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完成抽查任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三)按时公示结果。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在规定的时限内录入公示检查结果。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
岳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10日 |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