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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8月23日)
序号 报告编号 不合格企业名称 不合格产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核查处置情况
1 NO :XC22-0051 岳阳市步步高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富安广场店 窖藏腐乳黑芝麻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 经调查确认,当事人2021年7月19日由长沙步步高配送中心配送了24瓶“窖藏腐乳黑芝麻280g/瓶”过期后,已销售13瓶、剩11瓶,进购价为7.54元/瓶,销价为9.9元/瓶,货值金额为237.6元,违法所得为30.68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二百九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建议县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进行如下处理:1、没收窖藏腐乳黑芝麻280g/瓶11瓶,没收违法所    得30.68元;2、罚款59969.32元,合计罚没60000元,上缴国库。
公示时间:           公示网址:http://www.yyx.gov.cn/37584/38152/39085/39099/content_1944124.html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食品药品监管
一级事项 行政处罚 二级事项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公开时限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公开主体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其他
公开层级2 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层级3 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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