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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11月3日)(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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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11月3日)(新开)
序号 报告编号 不合格企业名称 不合格产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核查处置情况
1 NCP22430602566242557 岳阳县新开镇兴隆菜店 胡萝卜 甲拌磷 经检查这批次胡萝卜共购进了6公斤,进购价格3元/公斤,销售价5元/公斤,货值金额30元,获利12元。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立案。
2 NCP22430602566242591 岳阳县新开镇铁棚子超市 四季豆 甲胺磷 经检查这批次四季豆共购进了5斤,进购价格7元/公斤,销售价10元/公斤,货值金额50元,获利15元。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立案。
3 NCP22430602566242549 岳阳县新开镇兴隆菜店 小米椒 镉(以Cd计) 经检查这批次小米辣共购进了5斤,进购价格10元/公斤,销售价13元/公斤,货值金额65元,获利15元。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立案。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食品药品监管
一级事项 监督检查 二级事项 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公开主体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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