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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处置公示(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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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核查处置阶段性公示(11月28日)
序号 报告编号 不合格企业名称 不合格产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核查处置情况
1 NO:DC22430600571630339) 岳阳县远智竹炭山泉饮品有限公司 古村山泉(包装饮用水) 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 经调查确认,当事人于2022年8月9日,一共生产了300桶“古村山泉(包装饮用水)成本价为2元/桶,销价为4元/桶,除抽样的7桶外,剩下的293桶都送销售到了荣家湾中湘街20桶、亚泰陶瓷150桶、宏康陶瓷123桶。上述批次“古村山泉(包装饮用水)”货值金额是1200元,获利60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并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二百九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结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进行如下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罚款9760元,合计10360元上缴国库。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食品药品监管
一级事项 行政处罚 二级事项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公开时限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公开主体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其他
公开层级2 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层级3 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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