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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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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卫生健康
一级事项 行政检查 二级事项 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
公开时限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4 号2016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的决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14〕44号)
公开主体 岳阳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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